沉浸式学法!晋城一中举办模拟法庭活动!
以法为槌,以辩明礼
以庭为堂,以知润心
为深入推进法治校园建设,落实思政与法治教育深度融合,4月26日,我校在图书馆报告厅成功举办校园模拟法庭实践活动。
本次活动由晋城一中政治教研组主办,高二年级文科班共同参与,同学们分成两组分别承办高空抛物致人损害案与健身房私教合同欺诈及人身损害案,全程严格按照真实庭审流程开展,呈现了一场庄重、专业、高质量的法治实践课。
模拟法庭 Mock Trial
模拟法庭通过让同学们扮演法庭角色、模拟真实审判环境、体验审判过程,帮助他们更深入地理解法庭程序,增强法治观念。本次高二年级模拟法庭展现的是诉讼中“开庭审理”的环节,既要运用法律知识,又不失趣味性,是对学生进行法律实践性教学的“法宝”。

同学们分别扮演法官、书记员、原告、被告、代理人等角色,精神饱满、仪态端庄,依次完成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当庭宣判等完整环节。
案件一:高空抛物致人损害案


原告赵某于2026年3月15日晚8时许,在某小区3号楼楼下行走时,被从高空坠落的一个陶瓷花盆砸中头部,造成头皮裂伤、轻微脑震荡,共花费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共计12000元。
由于事发时天色较暗,监控仅拍到花盆坠落轨迹,但无法确定具体楼层。原告遂将该楼外侧阳台、可能放置花盆的六户住户一并起诉至法院,要求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六被告均否认自己抛物,并提出各自免责理由。





在高空抛物案审理中,围绕 “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住户能否免责、责任如何划分” 等焦点,双方展开严谨质证与法理辩论,充分展现了对侵权责任、公平责任、举证规则的理解与运用。





案件二:健身房私教合同欺诈案


2026年1月,原告钱某为增强体质,在被告一健身房购买12 节私教课,共计交费4800元。健身房及教练刘某承诺:教练持证上岗、训练科学安全、课程可随时退。2026年2月18日,在训练中,教练刘某强行加量、动作指导错误,导致钱某右腿前交叉韧带撕裂,住院并康复治疗共花费23600元。
事后查明:教练刘某无任何健身教练资格证,属于无证上岗;合同中写有 “一经售出概不退费” 格式条款;健身房监控显示:教练存在违规动作、过度训练行为。





在健身房私教合同纠纷案中,同学们紧扣无证教练、格式条款、欺诈认定、过错分担等现实法律问题,逻辑清晰、言辞有据,既还原案件事实,又阐释法律观点,让在场师生直观感受到合同诚信、消费者权益、未成年人保护等法治内涵。





整个庭审过程程序严谨、对抗有序、氛围庄重,既体现了法律的威严,也展现了一中学子良好的逻辑思辨、语言表达、团队协作与文书写作能力。
此次模拟法庭,让法律知识从课本走向现场、从抽象走向具象,有效增强了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与规则意识,进一步丰富了校园文化生活,持续擦亮我校特色法治实践教育品牌。
感言
观看完模拟法庭活动,我深受触动,倍感震撼。庭审中,同学们分别扮演法官、原被告、律师等角色,严谨细致地梳理案情、出示证据、展开辩论,一言一行都展现出对法律的敬畏与认真。这场模拟法庭不仅让我了解了庭审流程,更懂得了证据的重要性和理性思辨的价值。
788班秦苏楠
作为原告代理律师参与本次高空坠物模拟法庭,于我而言是一次深刻且珍贵的成长历练。这场实践让我走出书本,真切触摸到法律的温度与力量,不仅学到了专业知识,更锤炼了勇气与担当。它时刻警醒我,当权益遭受侵害时,唯有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理性维权,方能守护正义。
789班高瑶滢
以法护航,向阳成长
愿每一位一中学子都能
心中有法、行止有度
在法治阳光下走好青春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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